自墨砚画坊离开后,林易熟悉的穿过古街,来到之前经过两次的寮城大街。因之前在画坊的停留时间过长,导致林易出来之时已经时分渐晚,眼看着就要临近黄昏。
暮色开始从天边渐渐落下,西陲边的夕阳便开始泛着金黄色,一股温和的气息随晚霞直面扑下,普照在了整座繁华的寮城里。
寮城是个充满热闹的城池,不仅面积宽阔,而且人口流量十分充足。大街上的来往过客熙熙攘攘,车水马龙,林易走在大街中央,不时望向酒家客栈里的顾客们忙着吃香喝辣,举杯共饮。
看着看着便能感觉到腹中的饥饿感正不断袭来,林易摸了摸肚腹间,无奈的皱了皱眉。
首先想到自然是闰安的烤肉,因为烤的肉实在太香了。火烤出来的鲜肉不仅火候刚好,甚至就连烤熟后的油腻程度也做到了无可挑剔。只不过,他现在可是孤身一人徘徊在大街上,从而使其烤肉是没办法吃到了。
于是,林易停下脚步思量了会儿,忽然从出城的方向掉身而走,走过了他早上换丹的典当行门口,穿过寮城某小街,又跃过寮城的某古巷,来到了昨日吃过的面摊上。
面摊依旧是那位善良的大婶在下着面条,周围飘着浓浓的青葱味,林易不顾周围的顾客眼光,踱步走进摊位前,笑着朝大婶说道:“好心大婶,给小子烧碗面条吃吧!”
大婶听闻有人叫喊,随之抬起头来望向说话之人。眼前的少年驼子有些熟悉,这是大婶的第一直觉,随之她再仔细一看,这才想起眼前的人可不正是昨日在自己面摊上吃了七大碗面条的少年郎?
在大婶看来,今日的林易与昨日相比,无疑会显得天差地别,恍若换了个人。
事实确实如此,穿着新衣裳的林易褪去了昨日的狼狈,头上散乱的头发也被木簪子牢牢盘起,看起来一身整洁神采四溢,连同整个人的气质都像是发生了改变。
他嘴角掠起一抹难得一见的弧度,淡淡的微笑着,干净的脸上颇显眉清目秀之气,一副好孩子的模样,大婶见他前来吃面,憨厚的面容也是微微作笑,说道:“原来是少年郎啊,你且去找个位置坐着,我这就下些面条与你吃。”
林易听言十分欣喜,微拱手说道:“那便有劳大婶了!”
一如昨日曾经发生过的事,林易更是坐在了昨日曾经坐过的位置。他看着大街上的人们直来直往,但并未有一位富贵之人来这里的面摊吃面,即便大婶做的面实在是好吃。
富贵之人用美酒佳肴,吃的是山珍海味,吃的是鲍鱼熊掌,喝的是陈年老窖,所以他们瞧不起这些简陋的面摊之食,而且,在这个世界里终究有着等级之分。有帝国便有君王,君王之下有官宦,官宦之下方为平民。
平民百姓舍不得花钱进酒家吃香喝辣,富庶之人摆不下脸面来摊位吃面,林易储物囊里有足够的银子去吃香喝辣,然而他却喜欢坐在大街上,吃着平民们喜欢吃的鸡蛋面。
林易的身家确实不富裕,甚至说他在这个世界并未有家,但这些并不代表手头上就会缺乏钱财。在他身上还有着五百多两的银子,完全足够他挥霍一阵子,只是他身属修行者,因此淡泊名利,并不像寻常人们这般重视金银之财。
对于饥饿的人而言,能填饱肚子的食物就是最好的,哪怕只是一个冷掉了的铁硬馒头。
林易是个昨日还饱受饥饿的人,所以知道世间食物其实都一样,不过都是些填饱腹肌的必须品。食物之间有好吃与不好,但绝对没有高贵与低贱。林易从不认为这些会有什么区别,而且他的为人本就很朴实,是个典型的现代化农村人,坚持做到了勤俭节约的良好作风。
时间没过一会儿,大婶便从摊子上端来一大碗面条。碗中面条白皙,汤水有些泛黄,一层淡淡的油圈浮在面汤上,遮挡住了大半的腾腾热气,有着保温的效果。
大婶特意往面碗里多放了许许葱花与青菜叶子,其中还有两个煎的金黄的鸡蛋,使整碗面条看起来更加显得丰富与美味。林易见面碗内如此丰富,心中十分感动,但此刻早已忍不住碗中的面条香气与肚中带来的饥饿感,所以他依旧只是在口中匆忙的道谢了一句,便用鼻子闻了闻冒着热气的鸡蛋面香味,发自内心的赞美起大婶下面的手艺来。
他开口说道:“大婶煮的面条实在是香,真真是香!”大婶听到了林易的夸奖,会心一笑,生满老茧的双手下着面条,看起来愈发灵巧而迅速了。
林易伸手拿起倒插在木桌竹筒上的竹制筷子,夹着一根根白皙的面条送入嘴中,随之又狠狠的咬了一口金色煎蛋。黄色的蛋黄味儿从他嘴里散开,那股酥麻的味儿还是一如记忆里的那般地道,外加配上了青葱的香气,还有青菜叶子的甜嫩汁液,林易自已觉得十分满足,便满脸高兴的吃了起来。
面始终是好面,但人却全非都是好人。林易埋头吃着鸡蛋面,孰不知远处行来了一群中年人。其中,更有数位手提大刀的汉子,几乎都是满脸络腮胡,相貌粗犷,而且就在他们充满戾气的眼神里,可以发现都有着冰冻三尺的寒光,让人生畏。
周围吃着面条喝着淡茶的顾客们见这群男子逐步向面摊靠近,他们便立刻站起身来,即便只是刚坐下来吃面的顾客,在见到这群狠人后也只有停下了手上的筷子。
顾客们匆匆走向面摊,向大婶手里交了些碎银子,头也不回的踏步离去。他们似乎很是惧怕这群手拿兵刃的人,而这些人确实看起来并不友好,甚至有些相像马贼,只是他们并未骑马而来,所以称之为马贼,却又显得有些太牵强。
面摊上的大婶始终在下着面条,丝毫没有顾忌这些朝她走来的狠人们,林易坐在最靠墙边的一张木桌上,怡然自得吃着香喷喷的面条,同样没有任何顾忌可言。
“喲!这不邻家大婶吗?怎么今日你家汉子未曾前来与你一同来摆这面摊子啊?”人群中,其中一人见到正在下面的大婶吆喝道,脸上表现的满是随意。
“对哦,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汉子摸了摸头,似乎响起了什么事,他接着说道:“上个月你家不曾交予刀疤子足够的银两,所以你家汉子便被刀疤子唤手下给打了一顿,好像打的可着实不轻啊,不知过了一个月,大婶家的汉子伤势可是好些了?”
听闻对方开始喋喋不休,大婶明知对方心眼儿缺角,随之只是淡淡笑了笑,依旧表现的那般憨厚而朴实,她接话道:“这就不牢你二虎子来费心了,我家汉子早已在半月前便生龙活虎,此刻在家下地种着菜呢!”
“噢?是吗,这可真是十分难得的好事!可惜这个月眼看着又要来了,不知大婶又有足够的钱财准备好啊?要是没有的话,刀疤子可是狠着呢,到时说不定还得寻你家汉子麻烦,哎,可别刚好了腿脚又伤了身子啊!”这名中年男子一副叹气的模样,摇头晃脑,表现的似乎很是惋惜。
“二虎子这般有心何不管管自家娘们?前些天里,我似乎还瞧见你家媳妇正往某家大户府院里的后门钻呢!”大婶说道。“哎,你说人也真是的,都说女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为何你家媳妇偏偏就是白天陪着大佬们快活,晚上才来孝敬你呢?”
“你……你个死婆娘,想死了不成?”二虎子听大婶巧言讽刺,举起手中的大刀指向大婶,勃然大怒道。
二虎子的媳妇生的貌美,这是他邻家四坊都无比清楚的事。而且她比二虎子要年轻无数,是某次二虎子从外地强抢回来的女人。因此,在平日里倒也颇为惹得大富人家的男子们眼红。
在二虎子心里,他早已十分清楚自己媳妇在暗地里的败坏门风之事,只不过随着时间愈发长久,二虎子发现自家媳妇总能在陪了富家公子后带着大把银两回来,这不禁使他暗暗有些欣喜起来。
二虎子很重钱财,而他自己平时又无能力经营农田庄稼,所以只能靠打家劫舍强些碎银子。可现在不同了,他既然可以从媳妇那里得到大把的银子,那他便可以少干很多拼着性命方能得到的钱财。
于是,自然而然间的二虎子便对媳妇的偷欢之事开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到了最后,二虎子更是完全便将自己家的婆娘当成了赚取银子的工具。因为他只爱白花花的银两,对自己的女人,他甚至根本没放心上。
但即便如此,他也有最忌讳的地方,那便是自家婆娘虽然早已明目张胆的与别人苟且偷欢,可他也不愿此事被别人提出来说三道四。
因为这个名声很臭,十分的臭,臭气熏天,比他干打家劫舍的名声还要来的臭。
而此刻,大婶刚好触及了他的心病,更是将他家媳妇的偷欢之事用来讽刺于他,所以他的火爆脾气蓦然间自心底里冒了上来,大言不惭的举起手中大刀以威胁大婶,仿佛一头充满怒火的雄狮。可惜大婶历经世事几十年,又哪里还会惧怕于他的恐吓。
不过只是冷冷的笑了几声,大婶充分反映出了某人从一开始便已踏入自取其辱的行径,随之她便开始自顾自的下着面条,直接将其无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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