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埃希分别之后,大家已经向前走了五天,这五天中路过了两个小部落,在大家休息的时候,姜戈出去转了一圈,回来的时候,他怀里揣着十个金币,这些就是那些土匪所有家当的价值了。
长弓自然很好意思地收下了五枚,钱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可没有有钱总是会过得不太方便。
一队人马,还是分成了两批,姜戈和长弓混到了一块儿,他索性将自己的马也拴上了平板车,做了拉车的苦力,和长弓一起坐在车上,两人喝酒聊天好不畅快。
大光头负责赶车,长弓自然不会忘记他那一份酒食,他自然也是高兴,简单的人想法自然简单,只要长弓高兴,他就高兴。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长弓不让他抽那烟草,他只能暗地里拿出来嗅嗅,过过干瘾。
另外一队人马,自然是以杰斯为首的少年们。
说是说以杰斯为首,可是他现在也已经被排斥到了集体之外,要不是大家不愿意面子上过不去,只怕杰斯已经被赶到长弓这边了。
那些少年真正的核心成了落樱,他们如同众星捧于一般讨好着落樱,落樱虽然说说笑笑很是开心,可是她总是忍不住要多看长弓两眼。每当她准备去找长弓说话的时候,就会被这些少年拦下来。
他们现在也不说什么长弓是不入流的玩意儿,见过长弓骇人的手段,哪里还有胆子当面非议,他们只说怕夜枭这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伤害到了娇贵的落樱小姐。
也不想想,长弓这一路上杀过一个人吗?
他们只希望这吓人的夜枭能够快点消失,虽说夜枭保护了他们很多次,可是他们心里却是从来没有见他当做过自己人的,夜枭的存在只会使得他们更加寝食难安。
两队人马之间的距离又拉开了不少。
第六天的早上,太阳没有照常露出光芒,黑压压的乌云将她的光彩完全遮蔽,灰暗暗的天空看着就让人心烦意乱。当天一早走出小部落的时候,姜戈就指着老天吐了口唾沫。
“这倒霉天气,等老子以后到了血神级别,哪天看着这天不爽了,就一件把他捅出个窟窿。”
一众少年对他的这种说法嗤之以鼻,就他这种死要钱的烂穷酸还能成为血神?他真要是成了血神,那才是老天无眼呢。这些话他们也只敢在自己肚子里腹诽,可不敢在姜戈面前瞎说。
姜戈的心情似乎真的被这鬼天气影响到了,他一路上的兴致不高,除了偶尔喝一两口酒,也不和长弓多说话,只是他手里拿着那五枚金币反复数着,仿佛只要他一合眼,这些金币就会离他而去似的。
长弓对着他无奈地翻着白眼,“你这样子,真像是掉钱眼里了。”
“错!大错特错!”姜戈将那五枚金币小心翼翼地塞进怀里,义正言辞地说道:“我们兽人这边用的是金币,那可是没有洞眼的东西,可不像你们人类用的那什老子铜钱,什么狗屁不通的外圆内方,在我看来就是偷工省料。”
“你们人类就是花花肠子多,在钱这种东西上面也要搞些花样。”和姜戈说什么都可
以,就是不能说钱,谁跟他说钱他就和谁跳脚。
长弓弥尔一笑,“我就不明白了,难道你赚的还不够多吗?真想知道是什么事情让你变成现在这种财迷的样子。”
姜戈闻言,脸上的表情骤然一暗,淡淡地说道:“有些事情,你还是不知道的好。”
长弓知道自己戳中了对方的伤心事,只能讪笑着打着哈哈:“不提,不提,我们喝酒,多喝一些,扫扫这鬼天气的晦气。”
姜戈一捏那酒囊,却是空了。他这才想起来,自己出发的时候只顾着数钱了,竟然忘记了买酒。下一个宿点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这一路上没有酒可怎么过啊。
他心中窜起一股无名怒火,将酒囊一把扔开,“都是他娘的这个鬼天气害的!老子终有一天要把你撕成两半。”
姜戈对着灰暗暗的天空嘶吼,惊起两边无数飞鸟,长弓看着他郁闷的样子,却觉得他真正想要撕成两半的不是这老天,而是另有其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密码,作为朋友,如果他不愿意说,你就不应该问,这个道理长弓一早就明白了。
你应该相信自己的朋友,如果他想说,终有一天你会知道一切,在此之前你只需要等待。
不知道是不是为了回应姜戈的怒吼,那灰暗暗的天空中竟然亮起了一道闪电,蜿蜒粗壮的闪电将灰暗的天空分裂开来,还真像是被人撕成了两半。
所有人都震惊地看着姜戈。
姜戈脸色一红,恼羞成怒道:“看什么看,老子要真有这么大的本事还会在这里保护你们这些烂泥扶不上墙的怂货吗?”
众人释然一笑,他们也知道姜戈可做不到这个地步,只是这闪电出现的太凑巧的,是个人都会有些联想。
杰斯也是会心一笑,不过顷刻间,他便皱起了眉头,因为天空中的云层越积越厚,闪电噼里啪啦地响个不停,“这天气眼看就要下雨了。”
听到要下雨,那些少年立刻乱哄哄地说道:“要下雨?那可怎么办?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难道我们要在这雨里淋个半天?”
杰斯闻言摇了摇头,他双目环顾四周,镇定地说道:“我们已经走出了边境那边的平原地带,附近的树木也多了起来,只要找个大点的林子,那应该可以将就一会儿。”
他的话音刚落,立刻就有人反驳出声,“找个林子也不行啊,我们这些大老爷们也就算了,可是落樱姑娘一个姑娘家,难道我们也要让她淋雨吗?绝不能这样做。”
落樱脸色也是一白,她长这么大却是还没有淋过雨,况且刚刚雷声阵阵,可是将她吓得不轻,她是绝不愿意在这种野外顶风冒雨的。
这种问题若是遇到了寻常人,只怕早就尥蹶子不管了,可是杰斯不是寻常人,他又低头沉思了一会儿,抬头说道:“要不这样,你们看四周的树叶比较宽大,我们先找个林子避雨,然后用树叶帮落樱姑娘搭个雨棚,这样行不行?”
都到了这个时候还在征询这些不争气的家伙的意见,就连长弓都看不下去了。
从平板车上站立起来,长弓对着落樱招了招手:“喂!小红,不想淋雨的话就跟在我身边,最多浪费一些,那些雨水可进不了我的身,多护着你一个人也没有什么问题。”
杰斯感激地朝着长弓点了点头。
姜戈却不合时宜地说道:“你们愿意在外面淋雨,我也不拦着你们,不过我可是要住到客栈里面去的。”
“客栈?”杰斯不解地拿出了自己的地图,他比划了几下,疑惑地说道:“这里方圆五十里都没有客栈,你难道准备赶到前面一个村子去?那也太麻烦了吧?”
姜戈对着他翻了个白眼,“你小子懂个屁啊。老子常年在外走动会不知道这边的状况吗?你那份地图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了,就在前面那个树林后面,新开了一家客栈,我们拍马赶去,连一刻钟都用不着。”
“真的?”落樱的双眼首先亮了起来,能不风餐露宿,没有一个女人,不,是没有一个人会不高兴吧。
“老子才懒得管你们,爱信不信。”姜戈索性坐到了大光头身边,接过了他手中的缰绳,“我们不管他们,跟着我走就是了。”
长弓微笑着也不拦他,两匹马拖着小板车飞奔起来。
剩下的人们面面相觑,落樱和杰斯率先追赶过去,剩下的人才犹豫着催动马匹。
两面的树林向后飞退,姜戈赶车,说是一刻钟,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几人就已经见到了那间造在树林之中的客栈。
长弓定睛去看,这客栈是人类方面的木质建筑风格,分作上下两层,表面上的油料还新,看起来还真是刚造没多久的样子,只是这客栈选的位置实在令人有些匪夷所思,竟然造在密林之中,建造在这种地方能有什么生意?
可更怪的是,那客栈的马厩里已经停满了一半的马匹,看样子生意还不错的样子。
这边远离官道,要不是姜戈带路,恐怕还真的不太好找,竟然真的有人离开官道绕个大圈到这个地方来歇脚,莫非这个客栈有什么特别之处。
姜戈打量着长弓的脸色,他拉住缰绳,拍了拍长弓的肩膀:“我说夜枭老弟,干嘛这么紧张?老哥我还能卖了你不成?这间店里的野熊肉可是出了名的带劲,来这里的客人可都是赞不绝口啊。今天我们可得尝个鲜。”
两人说话间,落樱和杰斯已经赶到,他们也对这个家客栈啧啧称奇,再来的那些少年已经将马交给了迎出门来的小二,快步向店内走去了。
屋外的雷光一阵胜过一阵,他们可不想已经到了地方,还在外面干等,最后淋成个落汤鸡。
长弓听了姜戈的解释,觉得自己确实是过于敏感了一些,他们夜未央不也是地处偏僻吗?还不是客人络绎不绝。
想到这里,他也就任由姜戈拉着自己的手腕,跟在落樱身后向店内走去了。
走到店门口,他抬头去看店门上的匾额,看到了一个古怪的名字——群鸦!
“轰隆隆!”
天空中闪过一道异常骇人的惊雷,将匾额上的两个字,照得诡异苍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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